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2/015-19179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波形护栏,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新疆阿尔塔什库区道路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恢复工程项目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库斯拉甫乡交界处。地理坐标东经76°27′41″,北纬37°57′28″,距喀什地区的莎车县约170Km,距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约190Km,距喀什市约360Km。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区道路淹没专项恢复工程项目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的库斯拉甫乡交界处。距喀什地区的莎车县约170Km县级道路,莎车县沿215省道、314和312国道经巴楚、阿克苏、库车、库尔勒、托克逊至乌鲁木齐,公路里程约1553km。铁路运输线路:乌鲁木齐市到喀什市有南疆铁路相连,运输线路由乌鲁木齐市火车站经库尔勒市火车站(600km)至喀什市火车站(1589km),再由S315省道(196km)至莎车县经由X504县道,途径阿尔塔什村,由国防公路莎塔公路运输至工地。
航空运输条件:乌鲁木齐市到莎车县有疆内航班直达。
2、招标范围:新疆阿尔塔什库区道路工程项目部所需波形护栏。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B级路侧护栏 | Rcw-A-B | 米 | 547.1 | |
2 | B级路侧护栏 | Gr-B-2C | 米 | 31046.34? | |
3 | B级路侧护栏 | Gr-B-2B2 | 米 | 4 | |
合计 | 米 | 31597.44 |
注: 以上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暂估数量:采购数量均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2020年2月底。
5、交货地点: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库区道路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具体路况请实地考察)。
6、质量要求:
6.1 本合同项下的B级路侧护栏包含钢管立柱(波形护栏所用立柱多数为Φ114×4.5×1950(mm)、Φ114×4.5×1350(mm))、波形梁板及连接件等。钢管立柱与连接件规格型号等详见《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周道路淹没专项恢复工程第五合同段》、《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周道路淹没专项恢复工程第六合同段》图纸及工程数量表中的要求,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 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6.5 其他质量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采购价格:标的物报价为送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阿尔塔什库区道路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包装费、装车费、检验费、运杂(输)费、站台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波形护栏合同总款的30℅为预付款(第一批货款)。
2)波形护栏到货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波形护栏的销货清单及经双方确认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买方支付合同总款的40℅货款(第二批货款)。
3)波形护栏安装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时,买方再次支付合同总款的25℅货款(第三批货款)。
4)剩余5℅合同款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买方在10日内给予支付(第四批货款)。
若因业主推迟付款或买方工程资金短缺,买方对卖方也可推迟付款,卖方应表示理解,不得视为买方违约,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公路桥梁、房建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17年至今的波形护栏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波形护栏合同金额均在伍佰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ina.cn)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缴纳方式(开标当天现场缴纳),售后不退(只开收据)。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 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涿州市华阳中路200号水电四局大厦704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ina.cn)、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华阳中路200号
电 话:0312-8400703
联系人:杨莉
电子邮箱:1134664529@qq.com
项目联系人:范斌辉
电 话:18317827500
电子邮箱:870637676@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312-84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