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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12线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7-05  

1. 招标条件

G312线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G312线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9]114号)批准实施,初步设计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关于G312线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昌州交字[2019]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贴70%,自筹30%。招标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和石河子市境内,地处昌吉回族自治州西北部,是新疆北坡经济带上的重要战略通道,也是丝绸之路的必经要道。

本项目起点K0+000接昌吉至呼图壁段一级公路终点,路线沿既有G312线向西布线,穿大丰镇、乐土驿镇、包家店镇,沿途经过玛纳斯镇、农科院玛纳斯试验站、广东地乡、兰州湾镇,终点K68+478.885位于石河子城市道路G312线K4308+240处,路线里程全长68.48k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

①勘察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如有)、环保、水保、绿化(如有)、机电(如有)工程等,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内容包含: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如有)、绿化(如有)、机电(如有)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项目招标人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合同规定接受初步设计资料,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中间成果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审查单位审查后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允许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确保满足初步设计、技术标准、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优化,进一步节约用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该设计优化须按照现行规定审批)。

本项目已采用PPP模式实施,现已终止本项目投资协议及特许经营权协议。投标人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项目实施机构与前项目公司达成的本项目投资协议及特许经营权协议终止协议的全部内容:

①接受本项目前项目公司施工图设计的阶段性成果、已完工程及其他成果;

②接受经监理机构确认、审计机构核查形成的已完工部分《项目清算审计报告》内容,依据《项目清算审计报告》向前项目公司支付该部分的设计费用、工程费用。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总价之中,投标人中标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前项目公司。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周期起始日期为2019年9月(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由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初步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审查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情形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8楼B座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加盖牵头人单位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并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携带联合体各方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西部庭州网)和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青年南路华东公寓1号楼

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罗占刚 梁坤磊

电 话:0994-8182995

传 真:0994-8182995

行政监督: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0994-2334980)

纪检监察: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994-818299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王德喜、陈正国

电 话:0991-5832152转8011、18999279810

传 真:0991-5832153

转自:交安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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