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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2019年国道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04-03  
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国道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国道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XJLY19GC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德林

项目联系电话:0991-30908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雅山中路 1171号

联系方式:邹正华0991-52825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德林 0991-3090878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天山雅士居1-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24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0:00 至 2019年04月05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新体巷天山雅士居1-1-401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新体巷天山雅士居1-1-1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2019年国道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国道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新公管养【2019】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2019年国省干线一般公路项目车购税资金计划和2019年公路养护计划交通工程费和公路养护计划中列支,投资额为185.240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314线K12+340至K90段公路主要工程:波形钢板护栏,公路标线,柱式护栏,新增标志牌等

计划工期:2019年5月1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完工,总工期153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波形钢板护栏,公路标线,柱式护栏,新增标志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41日至201945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14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天山雅士居1-1-40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423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雅山中路  1171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天山雅士居1-1-401室

邮  编:830000  

邮  编:830000

联系人:邹正华

联系人:孙德林

电  话:0991-5282546

电  话:0991-3090878;18999416205

传  真: /

传  真:/

 

                                                                

201941

 

 

 

招标公告附件一: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2. 投标人2016年~2018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出具的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用额度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在此信贷额度内)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标段不少于10km的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近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年以上(含3年)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年以上(含3年)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本表所列人员为强制性人员,如上表人员缺少任何一项证件或者资质不满足本表的规定,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 需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招标公告附件二: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

限价(如有)。

(6)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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