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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师184团城市基础设施兴隆路(西段)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6-07-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师184团城市基础设施兴隆路(西段)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师184团城市基础设施兴隆路(西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10004002260318) 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3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4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1150米道路一条,道路宽度14米,红线宽度30米,包含道路路基路面施工、预埋管线通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路灯及配套线缆、路沿石及配套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0004002260318001001第十师184团城市基础设施兴隆路(西段)建设项目(EPC),【标段工程规模】:新建1150米道路一条,道路宽度14米,红线宽度30米,包含道路路基路面施工、预埋管线通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路灯及配套线缆、路沿石及配套附属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名册;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兵团职工身份,则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1项目总负责人: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申请人如实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3日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十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在对应项目下找到“异议”、“质疑”或类似功能模块在线提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孝鹏

地址:第十师机关楼六楼B609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6-3370109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北晟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第十师一八四团


地 址:

新疆北屯市锦华路 482-1-1

联 系 人:

曾平萍


联 系 人:

张永利

电 话:

13629974831


电 话:

1760906924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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